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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9-27] 阅读次数: 2255 来源:
区政府办

  区政府办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政务的办事机构。对外挂区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领导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对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以及督促检查和反馈工作。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准备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衔接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政府主办的全区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政务接待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的保密、机要工作和印、信、档案的管理,

    (七)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区内人防工程管理及警报器械的维修等工作;

    (八)负责政府法制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执行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帮助未转制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并为企业做好转制的各项服务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机关的事务管理、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政府办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股

    负责起草区政府大型会议有关报告、领导讲话材料,其他文字材料综合、审核把关;区政府有关会议筹备;向上级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二)秘书股

    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章使用管理、文件印发传阅及归档。材料打字及会议通知等工作。

    (三)行政股

    负责机关食堂、后勤维修、家属住宅物业、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停放及司机安全教育、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机关值班值宿编排等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表、会计审核、劳动工资、现金收支管理和机关食堂钱票兑换等工作。

    (四)法制办

    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法制建设工作协调。

    (五)人防办

    负责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及人防工程管理,与上级部门协调人防工作有关事宜。

    三、对外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339号

    邮编:118001

    联系电话:0415-28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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