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为做好我区2007年中小企业贷款工作,根据市人民银行贷款项目推荐要求和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及市建行合作协议,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库,向金融部门提供贷款需求项目,为银企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促进项目与资金的对接,逐步解决我区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贷款项目企业条件
1、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
2、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利润指标呈递增趋势。
3、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且有足额的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抵押。
二、贷款种类
1、流动资金贷款为1年期。
2、固定资产项目贷款3年—5年。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100万元—800万元。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所属中小企业如实填报2007年中小企业贷款申报表,严把贷款项目申报的质量关,把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筛选上来。请于2007年2月9日前将2007年中小企业贷款申报表报区发改局工业股。
联 系 人: 乔越
联系电话: 2890292
电子信箱: za2890292@163.com
附:《2007年中小企业贷款申报表》
振安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
200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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