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安政办发〔2018〕28号
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
环保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振安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振安区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为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决定成立督导组对各镇街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落实情况
2.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情况
3.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情况(五龙背镇)
(二)畜禽养殖治理及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关闭情况
(三)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察组成员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张秀芹
环保振安分局副局长 孙怀同
环保振安分局生态科 唐明奎
区农经局 冯泰巍
三、督查时间
7月17日10:00-11:00 珍珠街道办事处
7月17日14:00-15:00 太平湾街道办事处
7月17日16:00-17:00 九连城镇
7月18日09:00-10:00 鸭绿江街道办事处
7月18日10:20-11:20 楼房镇
7月18日13:30-14:30 同兴镇
7月18日15:00-16:00 金矿街道办事处
7月19日13:40-14:40 汤山城镇
7月19日15:00-16:00 五龙背镇
四、督查要求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请相关镇街按照督查内容准备好汇报材料(含影像资料),确定一名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振安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微信群。
联系人:唐明奎 电话:13324280066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