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安政发〔2023〕5号
振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艾艳南等同志人事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区委通知,经研究决定:

  艾艳南同志任太平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哲同志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李奇霖同志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赵洪洋同志任区市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于宏斌同志的太平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苗茁壮同志的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艾艳南同志的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卢 鹏同志的区应急局副局长职务。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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